巴中26岁女教师坠亡不予立案父亲申请复议警方:决定维持巴中女教师

作者: 小赵 Wed Aug 12 17:42:40 SGT 20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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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中26岁女教师坠亡不予立案 父亲申请复议 警方:决定维持

11月1日,四川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对26岁女教师何某坠楼逝世发出不予立案通知书,其父何某某不服,在7日内向巴州区公安分局请求复议。12月3日,何某某拿到警方对女儿何某坠亡不予立案的复议成果,警方决议“坚持”。
《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刑事复议决议书》表明,何某某对巴州区公安局巴州公(刑)不立字【2019】22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并请求复议,经审查,以为该案事实清楚,证据充沛,根据准确,程序合法。根据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则》第三十二条的规则,决议坚持。如不服本决议,可以自收到本决议之日起七日以内,向巴中市公安局请求复核。12月3日,不予立案复议成果
随后,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何某某,他介绍,已决议再次向巴中市公安局请求复核。
2019年8月28日凌晨,26岁的巴中女教师何某和老公陈某某在各自请客后在酒吧汇合,后来两人牵着狗一同回巴中城区相信逸都小区,途中,两人发生口角,进入小区电梯内还动了手,后来两人先后走出电梯。不久,何某坠楼。120救护车和警察不久后赶到现场,随后宣告何某逝世,警方介入查询。
何某坠楼逝世后,其父何贻斌通过小区监控视频时刻比照发现,女儿何某在坠楼前和老公陈某某在居住楼层楼道有10多分钟时刻停留,因楼道没有监控,其一直对女儿死因坚持疑问。何某生前相片
11月1日,警方通过两个月的查询,对何某坠楼逝世不予立案。不予立案通知书称,该局经审查以为没有犯罪事实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则,决议不予立案。并表明,如不服本决议,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,向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请求复议。
11月4日,巴州区警方再次发布何某坠楼逝世不予立案的情况通报。通报介绍:何某和老公回家途中脱离电梯后持续争吵,何某翻越14楼楼道窗户跳楼身亡。通过现场勘察、调取视频资料、走访查询、尸身检验等作业,警方认定何某坠楼身亡系自杀,扫除刑事案件。
何某父亲对巴州区警方不予立案不服,随后向巴州区警方请求复议。一个月后,复议成果出炉,警方决议“坚持”。